國企三項制度改革,改了20年到底改了啥?
來源: | 作者:小宏 | 發布時間: 2026-03-07 | 87 次瀏覽 | ?? 點擊朗讀正文 ?? ? | 分享到:

每年年底,當各家央企、國企開始編制下一年度工作報告時,“深化三項制度改革”這幾個字,總會毫無懸念地出現在人力資源章節的醒目位置。

干部能上能下、員工能進能出、收入能增能減——這三句話,從2001年國家經貿委、人事部、勞動保障部聯合下發《關于深化國有企業內部人事、勞動、分配制度改革的意見》正式提出算起,已經整整伴隨國企走過了二十多個年頭。

二十年,足以讓一個嬰兒長成青年,足以讓一家企業從初創走向成熟。但對于很多國企而言,三項制度改革依然是一道“年年講、年年改、年年在”的必答題。這不禁讓人想問:改了二十年,到底改了些什么?為什么還在改?


一、回望起點:三項制度改革從何而來?

要理解今天的困局,必須先回到改革的起點。

2001年前后,中國正處于加入WTO的前夜。彼時的國有企業,剛剛經歷過三年脫困期,雖然經營狀況有所好轉,但內部管理機制依然帶著濃重的計劃經濟烙印:

人事制度上,干部身份終身制普遍存在,只要不犯大錯誤,坐到一定級別就等于端上了“鐵交椅”;

勞動制度上,職工進廠就是“國家人”,只要企業不倒閉,基本沒有解雇的可能;

分配制度上,干多干少一個樣、干好干壞一個樣,“大鍋飯”是普遍現象。

這種機制在短缺經濟時代尚能運轉,但面對即將涌入的全球競爭,無異于戴著鐐銬上戰場。正是基于這一背景,國家明確提出:國有企業要在人事、勞動、分配三項制度上實現突破,真正建立起與現代企業制度相適應的內部管理機制。

目標很清晰:讓國企像企業,而不是像機關。


二、二十年后,我們走到哪了?

二十年過去,國企的資產規模翻了幾十倍,世界500強榜單上中國國企從個位數變成上百家,技術創新、國際化運營、公司治理水平早已不可同日而語。那么,三項制度改革到底推進到了什么程度?

1.第一項:干部“能上能下”——上的通道打開了,下的機制依然卡頓

不可否認,國企在“能上”的機制建設上取得了長足進步。公開競聘、后備干部選拔、年輕干部培養、任期制契約化管理……這些制度已經相當成熟。很多央企二級公司的核心崗位,已經是“不競聘不上崗”的常態。

但“能下”依然是最大的痛點。

制度層面,幾乎所有國企都建立了不勝任退出的規定。但在實際操作中,因業績不達標而被真正免職、降職的干部,少之又少。更常見的處理方式是:調整分工、平級調崗、轉任非領導職務、或者給個虛職等退休。真正“下”的,大多是因為出了事,而不是因為干得不好。

一位央企二級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人曾坦言:“動一個干部的成本太高了。他有幾十年的資歷,有盤根錯節的關系,有‘沒有功勞也有苦勞’的輿論同情。真要降職免職,可能要把集團主要領導的政治資源都搭進去。所以只要不觸犯紅線,多數企業選擇‘溫和處理’。”

2.第二項:員工“能進能出”——進的通道順暢了,出的通道依然堵塞

“進”的環節,國企這些年進步明顯。校園招聘體系化、社會招聘市場化,很多央企的選拔標準和流程已經不輸外企。簡歷篩選、筆試、面試、測評、背景調查……一套組合拳下來,能入職的已是優中選優。

但“出”的環節,依然卡在最后一公里。

勞動合同法對勞動者的保護是客觀存在的,但更深層的原因,是國企長期形成的“身份文化”。在很多老員工看來,只要不犯大錯、不觸紅線,干到退休是一種“默認的權利”。真要啟動解除程序,工會、紀委、信訪、甚至地方政府都可能會介入。

結果是:員工隊伍像一個只進不出的蓄水池。每年新招一批人進來,但該出去的基本出不去。人效指標上不去,不是因為進來的不行,是因為不行的出不去。

3.第三項:收入“能增能減”——增的機制靈活了,減的空間依然有限

工資總額管控下,國企的薪酬總額是一個“硬天花板”。在這個天花板內,怎么分配,考驗的是管理者的智慧。

這些年最明顯的變化是:浮動工資占比越來越大,績效掛鉤越來越緊。很多企業實現了“同級不同薪”、“同崗不同酬”,干得好和干得差的,收入差距能拉開到2-3倍。績效獎金、專項激勵、任期激勵等中長期激勵手段也日益豐富。

但“減”的環節,依然是雷區。

真要給一個人降薪,面臨的阻力比想象中大得多。當事人會反復溝通、申訴,甚至會找到更高層級的領導施壓。最終往往是領導一句話:“算了,為了這點錢鬧得不安生,明年再說吧。”

更隱蔽的問題是工資總額的“剛性增長預期”。每年漲薪,在很多員工心中已經成了默認的權利。如果哪年總額沒漲,或者漲幅低于預期,人力資源部門就要面對鋪天蓋地的質疑和不滿。


三、改了二十年,為什么還在改?

既然進展有限,為什么每年還要提、還要推、還要考核?這背后,有幾個深層原因。

原因一:三項制度改革,本質是存量利益的再分配

改革的核心,是把資源從低效的人手里,重新分配給高效的人。但低效的人不會主動退出,他們手里有資歷、有關系、有話語權。改革的阻力,不是來自制度設計,而是來自這些“存量利益群體”。

一位在國企工作三十多年的老領導說過一句話,點破了本質:“改革不是請客吃飯,是要動別人碗里的肉。動得動,是本事;動得不動,是命。”

原因二:改革的外部推力,始終大于內生動力

回顧二十年,每一次三項制度改革的高潮,幾乎都伴隨著外部壓力——入世前的倒逼、金融危機后的反思、國企改革三年行動的硬指標。真正發自內心、主動要改的,少之又少。

為什么不改也能活?因為國企有資源、有政策、有市場地位。只要不觸碰底線,日子總能過下去。既然能活下去,為什么要冒險動別人的利益?

原因三:改革成果的“虛化”與“表面化”

為了應付上級考核,很多企業把三項制度改革做成了“臺賬工程”——制度文件齊全、會議記錄完整、數據報表漂亮,但實際運行中,該怎么樣還怎么樣。

有央企二級公司的人力資源經理透露:“每年三項制度改革的自評報告,都是滿分。但你要問我,干部真的能上能下了嗎?我只能說,制度上是。”


四、那些“真改”的企業,做對了什么?

盡管整體進展有限,但二十年里,確實也涌現出一批“真改”的樣本。它們的共同經驗,值得思考。

經驗一:把“能下”的制度化和常態化

某建筑類央企的做法是:所有管理崗位實行任期制,每屆任期三年。任期結束后,全員起立、重新競聘。競聘不上的人,不再保留原職級待遇,而是按新崗位確定薪酬。這種“任期到、全員起”的機制,讓“能下”變成了制度化的常態,而不是針對個別人的“特殊處理”。

經驗二:用“內部人才市場”解決“能出”難題

某能源類國企建立了一套內部人才市場機制。員工不再是固定在某一個崗位上,而是像自由球員一樣,在內部平臺上“掛牌”。項目來了,人隨項目走;項目結束,人回人才池。那些長期無人問津的人,自然面臨“待崗培訓”或“協商解除”。這種機制,既避免了直接解除的沖突,又讓市場機制替代了行政裁決。

經驗三:讓“能減”變成雙向選擇的結果

某金融類國企的做法是:每年初,員工和公司簽訂一份“業績合約”,明確當年的目標、權重和對應的薪酬區間。年底對賬,完成什么檔次拿什么檔次的收入。如果連續兩年處于最低檔,雙方協商解除合同。這種機制下,收入“減”不是因為公司不講情面,而是因為個人沒有兌現年初的承諾。

這三個樣本的共同點在于:把改革從“對人”的博弈,變成了“對制度”的遵循。不是領導要動誰,而是制度在起作用。


五、未來往哪走?三項制度改革的四個方向

站在今天看未來,三項制度改革還能往哪些方向深化?

方向一:從“身份管理”徹底轉向“崗位管理”

國企最大的歷史包袱,是“身份”——干部身份、員工身份、在編身份、合同制身份……這些身份一旦被賦予,就帶有某種“不可剝奪性”。未來的方向,是徹底淡化身份、強化崗位。人在崗位上,就履行這個崗位的職責、享受這個崗位的待遇;離開這個崗位,一切歸零。

方向二:從“管控工資總額”轉向“管控人工成本效能”

工資總額管控是必要的,但管控的方式可以更精細。與其盯著“發了多少錢”,不如盯著“每發一塊錢,換來了多少產出”。引入人效指標、投入產出比指標,讓企業自己算賬:想多發,可以,但必須證明多發能帶來更高的回報。

方向三:從“靜態的能上能下”轉向“動態的內部流動”

能上能下,還是“靜態的職位思維”。未來的方向,是建立“動態的內部人才市場”。員工不是固定在某一個崗位上,而是根據項目需要、能力特點、職業意愿,在內部持續流動。這既解決了“能下”的尷尬,也激活了人才的配置效率。

方向四:從“行政化的人事管理”轉向“市場化的人力資本運營”

把“人”真正當成“資本”來經營。資本需要投資、需要配置、需要評估回報率。這種思維一旦確立,很多改革的邏輯就通了——該投的人舍得投,該撤的人果斷撤,該流動的人鼓勵流。

二十年前,三項制度改革的目標是“讓國企像企業”。

二十年后的今天,很多國企已經成長為世界級的企業,但內部機制上,依然帶著那個時代的痕跡。這或許就是改革的意義所在:它不是一道可以一次性做完的作業,而是一場需要持續深化的修行。

路還很長,但方向已經清晰。那些敢于動真格的企業,終將在下一輪競爭中贏得主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