杭州市濱江區江南大道 96 號中化大廈 16 層
一家年營收突破200億元的多元化集團,最近陷入了曠日持久的內部拉鋸戰。
起因是一位子公司總經理希望從外部引進一位技術總監,候選人要求的薪酬比集團現有標準高出45%。子公司認為這是稀缺人才,市場行情如此,必須破格錄用;集團薪酬負責人則堅持,一旦開了這個口子,其他業務線都會來要求“特殊處理”,整個薪酬體系將形同虛設。
雙方各執一詞,會議開了三輪,仍無結果。類似的情景,在集團型企業的日常管理中反復上演:管得太死,業務抱怨官僚僵化、響應遲緩;放得太松,總部又擔憂失控風險、標準崩塌。
這個“度”究竟在哪里?集團人才治理有沒有一個可以遵循的“黃金分割點”?
要找到平衡點,首先要理解這對矛盾背后的結構性張力。集團總部與子公司之間的拉扯,從來不是簡單的“誰對誰錯”,而是源于三種根植于組織肌理的利益博弈。
集團總部的天然職責是“守住底線”。它必須考慮合規風險、審計要求、品牌一致性,以及不同業務單元之間的公平性。任何一項人事決策,在總部眼里首先是一道“風險題”——會不會出事?會不會引發連鎖反應?
而子公司的天然使命是“打贏仗”。它面對的是活生生的競爭對手、瞬息萬變的市場需求,以及一個個必須立刻填上的崗位缺口。在子公司眼里,每一次用人決策都是一道“生存題”——人不到位,業務就黃了。
一個管風險,一個要速度。兩種價值取向本就存在內在沖突。
集團必須維護“一碗水端平”的基本公平。同樣是總監級,A子公司和B子公司憑什么薪酬差一倍?晉升標準憑什么有人松有人緊?如果缺乏統一的標尺,內部的不公平感會迅速蔓延,最終瓦解組織的凝聚力。
但子公司會說:我所在的行業競爭激烈,人才價格就是這個水位,你不讓我匹配市場,我就招不到人,業務就會被對手吃掉。公平是集團的底線,競爭力是子公司的生命線。當兩者發生沖突時,孰輕孰重?
集團著眼長遠,希望建立人才蓄水池,儲備高潛、培養接班人、打造人才梯隊。這些人需要時間成長,短期內可能“只占編制不干活”。但在子公司眼里,這些人就是閑置成本,是背著走的包袱。
子公司要的是“來了就能干、干了就能出業績”的即戰力。當期業績壓力下,誰有耐心等你三年培養一個人?這兩種視角的沖突,在每一筆人力預算、每一個編制分配上都體現得淋漓盡致。
這三種張力交織在一起,就構成了那個反復拉扯的“死結”。
觀察大量集團型企業的治理軌跡,很容易發現一個規律性循環:發現某子公司亂招人、亂定薪,于是總部收權,所有審批上收。然后子公司抱怨流程太慢、反應太慢,于是總部又放權。放了兩年,發現又亂套了,再次收權。
這個循環的根源,不是“管多管少”的幅度問題,而是“管什么、放什么”的邊界沒有界定清楚。
常見的問題出在“一刀切”式的治理思維:
對所有崗位采用同樣的審批權限——核心高管和普通專員走同一個流程
對所有業務單元采用同樣的管理力度——成熟業務和孵化期業務用同一套標準
對所有決策采用同樣的審批層級——定薪和定編制混在一起管
這種“無差別管理”的結果必然是:該管住的沒管住(比如核心高管任命失控),不該管的卻卡死了(比如基層崗位招聘層層審批)。總部累得半死,子公司怨聲載道,管理成本居高不下,問題一個都沒解決。
經過對二十余家集團型企業治理實踐的觀察,那些真正走出“一管就死、一放就亂”循環的組織,都在使用一套“分類分權”的邏輯。它們將人才管理事項拆解開來,用四把尺子衡量每一項決策的權責歸屬。
距離集團核心戰略越近的人和事,集權程度應當越高。
某科技集團將“技術委員會”設在總部,所有子公司的首席技術官、首席科學家由集團統一任命。原因是這些崗位決定了整個集團的技術路線、研發投入方向、平臺資源共享機制。如果放任各子公司自主任命,技術路線勢必走向分裂,集團層面的協同效應將蕩然無存。
而各子公司的銷售總監、區域經理,則完全由子公司自主任命。因為這些崗位關系到的是局部市場的業績達成,總部不需要介入過深。
原則:關系到集團整體戰略方向和核心能力建設的,集團管;關系到局部市場業績和具體業務執行的,子公司管。
有些事項天然適合統一。比如核心價值觀的定義、領導力素質模型的基礎框架、全集團通用的合規紅線。這些是可以標準化的,集團應該給出明確標尺。
而有些事項天然不適合統一。一家做消費品的子公司和一家做工業品的子公司,對“客戶導向”的行為要求可能完全不同。消費品公司要的是快速響應、情緒共情,工業品公司要的是專業可靠、長期信任。強行統一的結果,只會讓標準淪為“沒人當真的墻上的畫”。
原則:能標準化的、不因業務不同而改變的,集團管;必須適配業務特性的,子公司管。
對于高度稀缺、需要跨行業甚至全球搜尋的人才,集團層面統籌比子公司各自為戰效率更高。
某能源集團布局氫能新業務,需要引進一位掌握核心技術的科學家。這類人才全國不超過20人,子公司根本無力獨立搜尋。集團專門成立“高端人才引進辦公室”,用一年時間鎖定目標、建立聯系、完成引進。如果放給子公司自己做,大概率是“找不到、引不進、留不住”。
而對于市場供給充足、本地化招聘就能解決的崗位,放給子公司更靈活高效。
原則:稀缺程度越高,集權程度越高;市場供給越充足,分權程度越高。
有些崗位的風險是“可隔離”的,有些崗位的風險是“可傳導”的。
一個子公司的銷售經理離職,影響的是該區域的業績,可以被控制在局部范圍內。但一個子公司的財務總監離職,可能影響全集團的財報可信度;一個子公司的合規負責人失職,可能讓整個集團陷入監管危機。這類崗位的風險具有傳導性,一旦出事,會迅速蔓延至全集團。
風險可隔離的,可以放權;風險可傳導的,必須集權。
原則:風險能夠被控制在子公司內部的,放權;風險可能傳導至全集團的,集權。
基于上述四把尺子,可以將人才管理事項劃分為四個層級,形成清晰的權責邊界:

這套分類的邏輯在于:不是簡單地說“哪些權力歸總部、哪些歸子公司”,而是對每一項管理動作進行拆解,區分“決策權”和“執行權”、“定標準”和“做選擇”。
例如,薪酬管理可以拆解為:
薪酬總盤、調薪幅度、高管薪酬——戰略級,集團管
崗位職級、薪級帶寬、績效系數——標準級,集團定規則
具體定薪、調薪操作——授權級,子公司在規則內自主
臨時激勵、小額獎金——自治級,子公司全權
這樣拆解之后,雙方都清楚自己的權力邊界,也明白對方的合理關切。總部不需要盯著每一筆定薪審批,子公司也不需要事事請示。
回到開篇那個場景。那位子公司的技術總監引進,該如何決策?
按照四把尺子分析:
戰略關聯度:技術總監影響的是該子公司的產品競爭力,而非集團整體技術路線——中等關聯
可標準化程度:薪酬標準可以統一,但稀缺人才需要例外機制——需分級處理
人才稀缺度:候選人具備的技能在市場上高度稀缺——需要特殊通道
風險敞口:一個技術總監的薪酬破例,風險可控——不會引發全集團連鎖反應
合理的處理方式是:集團定原則,子公司做決策。集團明確“稀缺人才破格”的標準是什么、需要哪些審批環節、每年有多少額度;子公司根據這個原則,自主判斷該候選人是否符合條件,走完規定的破格流程。
這樣一來,集團守住了底線,子公司拿到了人,雙方都不需要無休止地拉扯。
集團人才治理的最高境界,不是“管得越細越好”,也不是“放得越開越好”,而是“有原則的彈性治理”——知道什么必須統一,什么可以差異;什么必須事前審批,什么可以事后備案;什么必須死守底線,什么可以靈活變通。
這套邏輯落地后,大家拿著四把尺子對照,該誰管一目了然,剩下的時間都在討論怎么管得更好。
這或許就是集團人才治理的“黃金分割點”——不是一條僵硬的線,而是一套讓雙方都能接受的、可衡量的分權邏輯。